2013年09月26日
本溪市群眾藝術館建于1956年9月,是國家專門設立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,是全市群眾文化的活動中心、輔導中心、群文理論研究中心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展示中心。擔負著全市兩縣四區6個文化館,31個鄉、鎮文化站及城區辦事處文化站的業務指導工作。
本溪市群眾藝術館匯集音樂、舞蹈、戲劇、曲藝、美術、書法、攝影、群文理論等各類藝術人才。本館全額事業編制32人,現在職人員30人,專業技術人員27人,其中研究館員5人,副研究館員3人,館員12人,助理館員7人;行政人員3人。內設機構:文藝輔導部、美術攝影部、創編調研部、藝術培訓部、非遺保護部、綜合辦公室、人事財務部。差額事業編制153人,工作部門為群眾藝術館社區文化輔導中心,其中正高職稱人員7人,副高職稱人員21人,中級職稱人員71人。
主要職能:
1、策劃、組織各種群眾性文化藝術活動,豐富群眾文化生活。
2、指導縣(區)、鄉鎮及社區群眾文化工作。
3、輔導、培訓業余群眾文藝骨干。
4、負責全市群文工作調研。
5、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搜集、整理、申報和保護工作。
6、負責本地區遼寧省文化廳社會藝術考級的組織工作。